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530 证券简称:豪德数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 2025 年 1-6 月的相关损益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5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编制的 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进波、徐志强、樊华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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