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江苏诺贝尔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31 诺贝尔 2025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报
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 2024 年
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
2025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对公司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
算,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综合考虑本公司具体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现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
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
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3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
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3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000,000.00 元,
以资本公积转增 20,1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 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 验,因此,董事会提议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追加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及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够买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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