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532 证券简称:嘉特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25 日,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利润分配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的议案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安排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3、《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安排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公告编号:2025-025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5、《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6、《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议案所列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议案所列担保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同时接受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7、《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中对公司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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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展情况、市场份额变化、核心竞争力的阐述详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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