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对推荐的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业微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规定,现将关于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有关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进入创新层适用标准的分析说明
(一)差异化标准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0287 号),公司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一):(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公司的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6.11 7,968.64
净利润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826.32 6,26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2% 14.89%
净资产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8% 11.71%
率指标 最近2年平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10.80%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 否
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本总额(万元) 6,330.0273
公司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条件。
综上,民生证券认为恒业微晶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共同标准
1、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金额,是否为负值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0287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62,436.53
万元,不存在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
2、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截至进层启动日是否已制定并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并说明相关制度公告披露时间;是否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公开披露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制定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上述制度与本核查意见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以公告形式披露。同时,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秘书褚保章先生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已通过《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披露。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依据《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认为恒业微晶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3、是否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市场监督、税务、环保等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文件、承诺以及个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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