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4533 证券简称:恒业微晶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
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戴联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褚保章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公告编号:2024-02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未披露 OEM 外协模式的具体采购定价合理性、公允性;
2、未披露研发管理、采购付款等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3、未披露环保节能生产运营存在的瑕疵;
4、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以及主要经营模式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5、未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等信息;
6、关于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
对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戴联平、财务总监褚保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4〕27 号)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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