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4533 证券简称:恒业微晶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公告编号:2025-062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本次修订和制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中尚需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治理制度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淑娥、纪智慧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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