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码:2025-032
证券代码:874535 证券简称:有屋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码:2025-032
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国良、高蔚卿、杨凯、单建尧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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