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目 录 ...... 1
释 义 ...... 3
第一部分 引言 ...... 5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 5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7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9

第二部分 正文 ...... 11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1

二、本次挂牌的批准与授权...... 12

三、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4

四、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5

五、申请人的设立...... 21

六、申请人的独立性...... 25

七、申请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8

八、申请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40

九、申请人的业务...... 65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8

十一、申请人的主要财产...... 82

十二、申请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88

十三、申请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92

十四、申请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3

十五、申请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94

十六、申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95

十七、申请人的税务...... 98

十八、申请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 100

十九、申请人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06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07

二十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07

二十二、结论意见...... 108
第三部分 签署页 ...... 110
附录 ...... 111

附件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111

附件二:申请人拥有的专利权 ...... 119

附件三:申请人享受的政府补助 ...... 12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次挂牌 指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申请人、浙江天际、 指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申请人资产与业务
公司 的情况下,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各子公司

天际有限、三江有限 指 浙江天际互感器有限公司,系浙江天际前身,曾用名“江山市
三江互感器有限公司”

浙江红森林 指 浙江红森林家具有限公司,系浙江天际现任股东,曾用名“江
山市红森林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志鹏投资 指 江山志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天际现任股东,曾用名“浙
江志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浙江志鹏电气有限公司”

昌联投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