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74536 证券简称:浙江天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责等具体制度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该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知方式可以为专人送达、传真、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将书面会议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会议通知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董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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