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874536 证券简称:浙江天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天际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提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4,500 万股股票(不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虽然预计募投项目未来将带来良好收益,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保持目前公司的经营效益,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则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效益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为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提升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发挥公司产品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3、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4、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围绕现有产品为主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需求方向、技术路线等因素,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使得公司产品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增强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及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5、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发行人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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