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4537 证券简称:美康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治理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对子公司的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5-017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
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衍生品交易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董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为证券部,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的
信息和相关建议。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以提出书面的对外投资建议或信息。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应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
投资风险及投资后对公司的影响等到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收购或认购股权的投资项目,证券部应对其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认为可行的上报总经理。
第十条 需要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总经理进行初审,认为可行的,
签发立项意见书。证券部将协议、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
和论证。
第十二条 需要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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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实施、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经理如发现该投资方案有重大疏漏、项
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应视情形决定或向董事会报告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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