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537 证券简称:美康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
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
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
公告编号:2025-042
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中所
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监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监事候选人,
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并决议通过后,由现任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并决议通过后,由现任监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现任董事会以提案形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介绍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选举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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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并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股东会工作人员应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第九条 股东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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