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537 证券简称:美康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2 月 25 日,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康股份”或“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原告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侵害发明专利权【(2025)京 73 民初 1196 号】的民事诉讼应诉及举证通知书。
2026 年 3 月 26 日,上述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述案件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 73
民初 1196 号民事裁定书。系因原告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自行申请撤诉。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其撤诉申请予以准许,并依法作出上述民事裁定。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6-021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庆恒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定代表人:侯小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诉称,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部署的 PASS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侵害其 201480001168.2 号专利权,进而引发本案诉讼争议。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 201480001168.2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生产、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该专利权的产品,停止为侵权产品提供安装、维护、更新、技术支持等后续服务,立即停止为销售该侵权产品而进行的宣传、推广等相关行为,且不得通过任何关联企业、第三方平台变相实施上述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侵害第 201480001168.2 号发明专利权的软件产品(即 PASS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并将卸载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相关操作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予以提交;
公告编号:2026-021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5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取证费等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 12 万元;
4、判令被告一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5、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一、被告二的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后对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 73 民初 1196 号民事
裁定书,准许原告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撤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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