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东莞四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一至三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东莞四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09 年 8
月经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914419006924915164。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所属行业为金属结构制造类。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502.55 万股,注册资本为
6,502.55 万元,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李家坊商业街 36 号,总部地址:广东
省东莞市石排镇李家坊商业街 36 号。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研发、加
工、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塑胶;供应链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通海、
胡斌、廖伟坚以及谢行雯。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东莞市四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精密”)、青岛四维铝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四维”)、湖南四维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四
维通”)、东莞势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为数字”)、东莞势为航空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为航空”)、东莞势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为新
材”)等 6 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6 年度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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