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安徽新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24 年 12 月
释义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新彩股份 指 安徽新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彩有限、新彩玻璃 指 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说明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9 年 11 月,新彩有限设立
2009 年 11 月 24 日,武大军、曹春华、孙前进签署《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
公司章程》,决定设立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
2009 年 11 月 24 日,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滁鸿会验字
[2009]17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11 月 23 日,新彩玻璃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24 日,新彩玻璃取得了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00000049921。
新彩有限设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式 元) 元) (%)
1 武大军 货币 36.00 36.00 36.00
2 曹春华 货币 32.00 32.00 32.00
3 孙前进 货币 32.00 32.00 32.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2010 年 7 月,新彩玻璃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7 月 19 日,孙前进与陈菲签署《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合同》,孙前进将其持有的新彩玻璃 10%的股权以 12 万元转让给陈菲。同日,曹春华与陈菲签署《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曹春华将其持有的新彩玻璃 10%的股权以 12 万元转让给陈菲。
2010 年 7 月 19 日,新彩玻璃召开股东会,同意转让方孙前进将其在滁州新
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陈菲,同意转让方曹春华将其在滁州新彩家用玻璃有限公司的 10%股份转让给陈菲。
2010 年 7 月 21 日,新彩玻璃取得了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00000049921)。
上述变更完成后,新彩玻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式 元) 元) (%)
1 武大军 货币 36.00 36.00 36.00
2 曹春华 货币 22.00 22.00 22.00
3 孙前进 货币 22.00 22.00 22.00
4 陈菲 货币 20.00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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