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74540 证券简称:新彩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安徽新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新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新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
益,加强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
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
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
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董事会对投资项目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进行评审。其他部门 和个人无
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
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 程等的法
律审核。
第九条 公司档案室负责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
等文件资料归档和保管,非项目相关人员或未经授权人员严禁调阅相关投资文件。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程序和规则
第十条 公司对内、外投资以及收购兼并项目在总经理的主持下,由项目实施小组对项
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写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后,交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发生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的,以其累计数 计算对外
投资的数额。
第十五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1、公司总经理指定的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2、财务管理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3、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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