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874541 证券简称:乾坤信息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利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特殊或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
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议程由监事会主席确定,但监事会主席在确定会议议程
时应考虑其他监事的书面提议;监事会会议必须遵照召集会议的通知所列的议程进行;对议程外的问题,监事会不做审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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