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874541 证券简称:乾坤信息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
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的权限:
(一)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进行计算。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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