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关于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小组由刘光虎、雷从明、关建华、何尉山、石钟山、张栋豪、林宸、罗雯文等八人共同组成,刘光虎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招商证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辅导
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根据《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编号〔2025〕9 号),辅导期于 2025年 5 月 7 日开始计算。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尽职调查、辅导培训、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辅导小组成员保持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的及时沟通,根据公司的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辅导计划,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持续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召开专题会及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持续规范。
2、组织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培训,加强辅导对象对证券市场了解,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根据内部制度相关指引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并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指引实施。
3、本辅导期内,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规定,协助辅导对象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程序及制度修订,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和监事职责。
4、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初步编制工作。
5、辅导工作小组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发行人重大舆情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交流,督促发行人加强舆情管控机制。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协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其中,会计师配合开展的辅导工作主要为财务相关工作,律师配合开展的辅导工作主要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等法律相关工作。
(五)接受辅导的人员变化情况
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席位的议案》《关于增选卢莲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增选李军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增选非独立董
事 1 名、独立董事 1 名,同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故接受辅
导的人员不再包括公司监事陈曦及曾小芳,新增独立董事李军印为接受辅导的人员。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次为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报告。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辅导对象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一步优化完善中,辅导工作小组正督促辅导对象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加速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工作,并抓紧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外部审批手续。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仍有提升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加强对辅导对象及其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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