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4543 证券简称:百利食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
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5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的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专门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在适当的时候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打击报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勤勉,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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