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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7:53:01 股吧网页版
邦正精机: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就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其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如未包含约束措施的,且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 如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影响;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由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 如公司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制定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本人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影响;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4)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如本人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作出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

1. 如本企业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影响;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4)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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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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