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58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
公告编号:2026-058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的界定,遵从《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日常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经
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查实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董事会秘书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发生变更的,相应的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方清单,并提交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第八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公司与关
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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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九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一)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关联方使用;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四)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五)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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