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75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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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日期、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战略配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发行实施和上市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文件、回复监管部门问询意见、因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3.批准、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文件、协议等,包括
公告编号:2026-075
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各种公告等;
4.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具体实施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政策调整需要,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项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5.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9.授权有效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6-075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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