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77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公司需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如下:
(1)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2)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3)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述机构均具备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服务的必备资质。
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上述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6-077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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