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8:32:02 股吧网页版
邦正精机: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8221246A。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ondtech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社区沙浦围第二工业区 39
栋厂房一 401,邮政编码 518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一直以“时鉴真智,邦正良品”为宗旨,专注
于高品质、高性能线路板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始终秉承“诚信经营、品质第一、客户满意、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把客户的建议作为公司成长的助推器,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打造业界数一数二的企业、团队和产品,与客户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机械产品、
电子机械加工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电子机械产品软件、电子机械加工设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五金产品、半导体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与销售;机械零配件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