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73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告编号:2026-073
第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情况下,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特指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第九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十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
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
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十二条 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选票上注明
公告编号:2026-073
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票数;
第十三条 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董事选票数的最高
限额,所选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第十四条 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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