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正精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 2025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
公告编号:2025-015
议。
三、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额度内,授信金额可循环使用。公司关联方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卫锋、钱奕兵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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