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358221246A。
第四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道沙浦围社区沙浦围第二工业区 39 栋 道沙浦围社区沙浦围第二工业区 39 栋
厂房一 401。 厂房一 401,邮政编码 518100。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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