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治理机构和组织结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长期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等。
3、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漏报 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1%≤错报漏报金 错报漏报 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
额的2% 额<资产总额的2% 总额的1%
错报漏报 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1.5%≤错报漏报 错报漏报 金额<营业
营业收入
入的3% 金额<营业收入的3% 收入的1.5%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 利润总额 的3%≤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
利润总额
额的5% 金额<利润总额的5% 总额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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