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4544 证券简称:邦正精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市邦正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过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及后续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3
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履行了合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告编号:2026-023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公司关联方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闲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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