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545 证券简称:永盛高纤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公司聘请其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0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满足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计提 2025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使公司 2025 年利润影响减少 20,639,370.37 元。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财务报表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虞卫民 段建平 王秀华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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