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545 证券简称:永盛高纤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拟使用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1、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委托银行范围:需在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在国内 A 股上市的股份制银行范围内;
2、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封闭期不超过 30 天;
3、所购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需在 R2 及以下(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在政府公开交易市场可随时赎回的标准化资产比例不低于80%);
4、分散投资: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需施行分散投资,每个银行所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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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5、额度计算:购买储蓄类产品比例不低于 40%,购买 R2 理财产品比例不
高于 60%,合计理财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委托理财购买额度应当以当日理财产品持有金额为计算标准;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及证券产品(不包括二级市场权益类证券)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购买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财务人员将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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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购买金融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好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1.《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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