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4546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确认公司 2022-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2024 年度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2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剑宇、吴本军、叶元华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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