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548 证券简称:艾克姆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3 月 31 日,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
公告编号:2026-013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良杰、王逸田、许肖辉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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