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548 证券简称:艾克姆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1 日,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当前自身战略发展方向及实际经营需求,经审慎分析与保荐机构深入沟通后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该决策是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本次终止上市申请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1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调整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良杰、王逸田、许肖辉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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