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4549 证券简称:莱恩精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公司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及制定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拟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公开承诺,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
(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公告编号:2025-007
(4)给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就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如本公司/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因违反有关承诺而给有关主体造成损失的,则应立即停止有关行为,
公告编号:2025-007
且对有关受损失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且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本人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受损失方,直至上述有关受损失方的损失得到弥补;
(5)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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