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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莱恩精工: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549 证券简称:莱恩精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

理制度(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现行有效的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等,向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并查实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部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发生变更的,公司相应的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方清单,并提交财务部、证券部各备案一份。

第六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
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七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在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公司上市后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公司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向公司
借支或报销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招待费,但董事为履行董事职责参加公司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除外。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属于公司员工的关联方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的身份,办理公司业务,可以按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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