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549 证券简称:莱恩精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 -
部分条款中“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审计委员会”
部分条款中“股东大会” 部分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 (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
告; 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 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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