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盖新材”、“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挂牌业务指引》),我公司对宝盖新材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宝盖新材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中泰证券推荐宝盖新材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调查,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并进行核查梳理。
经核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调查指引》《挂牌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宝盖新材
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组与宝盖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项目组根据宝盖新材项目提交立项申请材料,中泰证券
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质控部于2024年4月16日审核通过了宝盖新材的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宝盖新材项目组向质控部提交了材料审核申请。质控部
对提交的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审核。结合项目组整改情
况及重点关注问题落实情况,质控部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推荐山东宝盖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质控审核报告》。
质控部经审核认为,宝盖新材项目组已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泰证券关于尽职调查底稿的验收要求;质控部对宝盖新材项目工作底稿予以验收,并同意向内核机构提交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中泰证券制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内核工作规则》,中泰证券投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和证券发行审核部
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的内核机构,对宝盖新材推荐挂牌项目履行了以下内核程序:
1、证券发行审核部审核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我公司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审
核人员对宝盖新材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2、内核小组审核
(1)内核小组会议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2024 年 6 月 14 日,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在济南市经七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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