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8
关于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营业务为高分子复合材料沟盖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环节涉及危险废弃物,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等资质未覆盖报告期;(2)公司员工 228 名,曾通过用工平台发放薪酬,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和参与投标等方式获取客户,报告期内因串标被行政处罚;(3)公司2,646.64 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未履行建设手续,占总生产办公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11.95%,报告期内曾租赁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1,800 平方米的租赁房屋使用期间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1)关于资质。请公司:①在公转书“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中”部分补充披露公司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等其他资质情况,说明资质有效期是否覆盖报告期及期后;②说明公司是否需要取得有关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处置等方面的资质或备案,是否取得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是否覆盖报告期及期后,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经营,超越资质、范围生产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
(2)关于销售模式。请公司:①说明获取客户订单的具体方式,网络推广的具体运作方式,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和运营,是否涉及广告发布与宣传,网络推广活动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通过招投标获取的订单金额和占比、招投标的中标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标率的差异及原因;订单获取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渠道获得项目的所有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如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是否存在被认为无效的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未履行招标手续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商业贿赂、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因串标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的内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关于“两高”事项。请公司:①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
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说明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④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⑤说明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⑥说明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⑦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
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⑧说明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⑨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