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551 证券简称:宝盖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振韬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5-013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GEM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 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GEM
上市规则》”)《新上市申请人指南》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 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香港 GEM 上市规则》《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及中国香港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 案。
后续公司将依据香港联交所要求,制定具体上市方案、修订和完善公司治 理制度及调整公司治理结构。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境内外有 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提出申请,并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与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
组织论证并制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境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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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 公司注册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意见并结合市场 环境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相关议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
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 事务,签署及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文件作出修改、 调整或补充并批准相关事项。
后续公司将对授权董事会的明细事项进行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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