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目 录
目 录 ...... 1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8
第二节 正文 ...... 10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0
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 10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11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6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9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 2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5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6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6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化...... 3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3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 3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9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40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0
二十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1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1
二十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42
释 义
在《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发行人/原力数字/ 指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原力
公司 动画制作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 指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行并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原力有限 指 江苏原力电脑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动画有限 指 江苏原力动画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原力影业有限
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南京锐游 指 南京锐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成都原力 指 成都原力电脑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武汉原力 指 武汉原力锐游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原力锐游
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上海引弓 指 上海引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女娲数字 指 女娲数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女娲数字分公司 指 女娲数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浙江原力 指 原力动画(浙江)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南京帆成 指 南京帆成影视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参
股企业
原力擎视 指 原力擎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
内的子公司,已注销
原力天津 指 原力动画(天津)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的子公
司,已注销
引弓影业 指 上海引弓影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的参股公
司,已转让
OF Thailand 指 OriginalForceAnimation (Thailand) Ltd.,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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