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力数字”“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或“本保荐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 3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4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本次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8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3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6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的核查...... 20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该基金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
序的核查意见...... 20
八、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22
第四节 其他事项说明 ...... 23
一、保荐人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服务的情况说明...... 23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5
附件:......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指定王晓艳女士、常乐先生作为原力数字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王晓艳: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中科软IPO 项目、满坤科技 IPO 项目、东吴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部证券配股项目、洲明科技可转债项目、洲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超频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常乐: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同济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金钟股份 IPO 项目、超频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开普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新开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大亚圣象收购资产项目等。在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IPO 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梅诚成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伯明翰大学国际会计与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过怡达化学 IPO 项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