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552 证券简称:原力数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3
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园仁、黄淼、王大志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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