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五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力数字”“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不同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或补充披露的内容
本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形,均系计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关于核心竞争要素...... 3
问题 2.业绩增长持续性及核查充分性...... 28
问题 3.关于人员定量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 78
问题 4.内容制作外采真实性及价格公允性...... 89
问题 5.其他问题...... 102
其他...... 157
问题 1.关于核心竞争要素
(1)关于业务获取能力。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文件:①发行人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线上线下推广、客户拜访等途径,以商务洽谈、招投标形式与终端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对于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公司通常在通过客户审核效果测试及报价后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对于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发行人直接向终端客户投标获取订单机会。部分客户在后续合作中采取邀请或直接商谈的方式与公司签订业务订单。②公司游戏3D内容受托制作业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数字图像、动画等游戏数字资产。公司动画3D内容受托制作业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动画内容,将制作完成的动画内容提交客户进行验收。请发行人:①结合全球和国内游戏领域受托制作业务、国内动画领域受托制作业务的市场规模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发展情况,说明发行人游戏领域、动画领域的主要客户、持续合作客户对外选取3D数字内容制作服务商的业务背景及选取依据。补充说明下游客户需采购3D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的具体业务类型与需求类型,说明该类业务的获取壁垒,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获得3D数字内容受托制作业务的能力、资质、技术或其他业务资源。②对比发行人选择可比公司的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2)关于业务人员管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文件: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为98名,占员工人数的4.36%。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名,均有长期在发行人任职经历。②报告期末发行人销售人员23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完工的项目数量分别为795个、611个和602个。项目平均产出分别为321.24万元、318.47万元和307.48万元,项目平均人工成本分别为173.50万元、156.80万元和168.79万元。③报告期各期,公司员工离职率分别为25.00%、22.44%和21.47%。发行人存在部分供应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或任职的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除核心技术人员外是否具有其他类型的核心业务人员。结合报告
期内各类型已完工项目的投入员工岗位种类及数量,说明各类型项目基本人员配置需求。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当前员工配置状态下能够承接的业务规模上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数、高品质/大规模项目数量、持续合作项目数量等。说明发行人维持报告期内持续合作项目规模需保留的员工数量下限。②结合下游客户游戏业务、动画业务对3D数字内容制作业务的需求情况,下游客户自制情况,同行业公司从业人员情况等,说明行业从业人员规模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制作人员数量变动及员工离职率是否符合行业惯例。③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对3D数字内容制作业务各岗位业务人员离职的应对预案,发行人员工离职率是否具有持续增高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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