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552 证券简称:原力数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12
公告编号:2026-015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231 号),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5、《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3-232 号),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6、《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中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专业态度,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同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体现了责任和有效激励并行的原则,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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