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553 证券简称:沛城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经认真审议,我们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了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办理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对公司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审计机构的情况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立北、张淑钿、李志伟
202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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