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接受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沛城科技”)的委托,担任沛城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4
五、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五、发行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 11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13
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 13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 14
九、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 14
十、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 ...... 16
十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6
十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 21
十三、对发行人的创新发展能力核查情况 ...... 26
十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29
附件一: ...... 31
附件二: ...... 3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指定王先权、魏雄海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王先权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博杰股份、中国广核、三江电子、穗晶光电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云铝股份、京泉华非公开发行项目等。王先权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魏雄海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真视通、仙坛股份、博杰股份、智立方、科瑞思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博瑞传播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魏雄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国泰海通指定李宜轩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李宜轩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智立方、三江电子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工作。李宜轩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其他项目组成员:申孟洋、曲文昊、罗月玲、王虎。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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