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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8:26:42 股吧网页版
新天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新天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
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
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会、提供便利。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
生态。

(五) 高效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
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 透露或者发布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与公司依
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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