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5 18:30:01 股吧网页版
新天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新
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四条 除依法或者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则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以自
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
法或者按照相关自律规则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制度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
文件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
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可在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公众媒体上刊登依本制度必须披露的信息,
但披露的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的时间。

第六条 公司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将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送达主办券
商。拟披露信息经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由主办券商上传至规定信
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约定预
留合理的审查时间。

第七条 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本制度规定的某些信息确
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公司
应当披露。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八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司可以披露
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公司披露季度报告的,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
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